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部分“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如覃塘区石卡镇九凌水库水源地、港北区大圩镇金碑水库型水源地的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锰含量时有超标。
二、责任单位
******农村局
三、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策宣传推广,提升群众科学用药用肥水平。
******农村局,在九凌水库、金碑水库水源******居民树立科学用肥、安全用药理念,有效提升群众科学用药用肥水平。
(二)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整治,规范行业养殖秩序。
******农村局,对九凌水库、金碑水库周边区域畜禽养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发现九凌水库水源地附近存在1家散养户违规养殖,工作人员立即上门耐心劝导,动员其将畜禽搬迁至适宜区域养殖或售卖,并详细解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贵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条款,明确告知养殖从业者法律责任,增强其环保意识与规范养殖自觉性。2024年6月,该散养户业主顺利搬离水源地保护区,其原有场地不再饲养畜禽,水源地环境隐患成功消除。
******居环境。
******农村局积极落实中央财政资金590万元,实施6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完成2900户户厕改造,显著提高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其中,覃塘区获得奖补资金75万元,完成************居环境暗访,针对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居环境质量有效提升,间接保障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
四、验收情况
我局已按《贵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问题二十八************农村局,在九凌水库水源地保护区、金碑水库型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整改区域组织开展并通过自行验收,于2025年4月向市******办公室召开自治区反馈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审议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事宜,报经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贵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贵办通〔2024〕66号)明确的问题二十八通过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3日。监督电话:0775-******。
******农村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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