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GZC2024-C1-11591-GXHL
二、项目名称:贵港市直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港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第十二十三号铺面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捌仟元整 (¥62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贵港市直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 成交项:1 、贵港市直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经费19万元。在桂平、平南、港北、港南、覃塘等水稻种植区开展农区水稻重大病虫防控工作,防控面积不少于1.34万亩次(桂平0.52万亩次、平南0.35万亩次、港北0.12万亩次、港南0.20万亩次、覃塘0.15万亩次。)。2 、本级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红火蚁防控经费4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市级农区红火蚁防控面积不少于5000亩(其中,港北区2500亩、港南区1500亩、覃塘区1000亩);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货到并交付使用。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连锦,黄茜,蒙丽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标准,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元元),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不予办理成交通知书等事宜。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植物保护工作站
地 址:贵港市中山中路95号
联系方式:黄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2栋1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