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长沙市高快速路通道及节点工程前期规划方案研究
二、项目情况:
(一)预算金额:351.2万。
(二)项目背景
近年来,长沙市机动车快速******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长沙市城市交通保畅工作专班,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交通保畅专班重要的成员单位之一,负责牵头开展高快速路通道及节点工程前期研究工作,组织涉及规划层面的重大交通设施问题研究。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管理书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一)服务完成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研究成果形成《2024年度长沙市高快速路通道及节点工程前期规划方案研究》。正式成果须提交电子文件光盘2张,文本6套。
七、验收标准
(一)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一般程序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三)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四)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三)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结题成果通过审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四)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取消其成交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成交人承担。
(六)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